为规范厦门市启悟中学2018年秋季初中招生入学工作,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根据市、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以国家教育方针为指导,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及相关政策,坚持以人为本,服务学生和家长,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,促进教育均衡发展。
二、招生对象
- 符合本市户籍或随迁子女政策的小学应届毕业生。
- 年龄在12周岁以下(2006年9月1日后出生)。
- 身心健康,能适应正常学习和生活。
三、招生计划
2018年秋季初中计划招生8个班,共计400名学生。具体班级分配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和教育资源进行优化调整。
四、招生方式
- 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,优先录取学区内户籍学生。
- 随迁子女按积分入学办法执行,积分计算依据父母在本市稳定就业、居住年限、社保缴纳情况等因素。
- 特殊情况(如政策照顾对象)按相关规定办理。
五、招生流程
- 报名时间:2018年5月10日至5月20日(具体时间以教育局通知为准)。
- 报名方式:通过厦门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平台在线报名,或到校提交纸质材料。
- 材料审核:学校联合相关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,确保信息真实有效。
- 录取通知:2018年7月上旬公布录取结果,并通过短信或平台通知家长。
- 注册入学:被录取学生于2018年8月底到校办理注册手续。
六、保障措施
-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招生工作。
- 加强信息公开,通过学校官网、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招生政策、流程和结果。
- 设立咨询电话和接待处,为家长提供答疑服务。
- 严肃招生纪律,杜绝违规操作,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。
七、附则
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解释权归厦门市启悟中学所有。如有未尽事宜,按上级教育部门最新规定执行。